关于个别人员私刻我司印章、冒用我司名义引发纠纷的官方严正声明
近期,我司通过司法公示平台获悉相关涉诉信息。为澄清客观事实、杜绝不实传言传播、破除公众误解、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、规范行业秩序及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,现就个别人员私刻我司印章、冒用我司名义擅自开展经营性活动并引发民事诉讼的相关事宜,发布如下官方严正声明:
中才国科(湖南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针对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(2026)晋1181民初3171号民事诉讼案件,经我司专项核查、证据固定及事实溯源后郑重确认:该案纠纷完全系自然人徐某某个人违法违规、侵权违约行为所致,我司事前不知情、未授权、未参与、未获益,与本案纠纷不存在任何事实及法律关联,无需承担任何案件责任。(致歉信及事实确认见附件)
现将本次事件完整客观事实、核查结果及法律立场公示如下:
一、涉案行为系个人私自违法操作,全程与我司无任何关联
经我司全面核查、比对备案印章及内部人事、业务档案证实:案涉《就业委托服务协议》中加盖的“中才国科(湖南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印章,并非我司依法备案、正规使用的合法印章,系自然人徐某某在未取得我司任何许可、授权的前提下,私自委托第三方非法私刻、伪造的虚假印章。
徐某某并非我司在职员工、劳务派遣人员及官方合作机构人员,我司从未向其出具任何业务授权书、代理资质证明、印章使用许可文件,其不具备代表我司对外洽谈业务、签订合同、收取款项的任何资格。本案所涉业务洽谈、协议签署、服务费收取、就业服务履约、退款沟通等全部流程及操作,均由徐某某个人独立决策、独立实施、独立支配款项。我司未对接涉案客户、未参与任何环节沟通、未签署任何涉案文件、未收取任何涉案服务费,对本次纠纷的发生、发展全程不知情、未介入。
二、我司系被动自查获知涉诉信息,无任何管理及履职过错
本案立案、开庭全过程中,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法院虽依法邮寄了案件文书及开庭传票,但该案涉案留存的联系电话为错误号码,非我司官方备案联系方式,导致我司未能正常签收、接收任何案件法律文书,我司不存在拒收文书、刻意回避诉讼、消极应诉、拒不配合司法工作的情形。
我司系于2026年7月9日通过企业公示平台自主自查,才意外查询到本案已于2026年7月6日开庭的公示信息,属于被他人个人违法行为无端牵连涉诉。我司在获悉事件后第一时间开展专项核查、固定全部证据、厘清事实权责,不存在管理疏漏、履职失职、处置滞后等任何过错问题。
三、案件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行为人个人独立全额承担
本次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,系徐某某私自伪造我司印章、冒用我司品牌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性活动,且自身履约能力不足、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所致。由此产生的全部合同违约责任、客户退款义务、资金占用补偿、诉讼费用、维权损失及一切衍生经济、法律风险,均属于徐某某个人行为导致的个人债务与个人责任。我司不承担任何连带清偿、补充清偿及其他法律责任。
目前,行为人徐某某已完全认清自身违法过错,系自愿、无胁迫情况下,向我司出具《致歉及事实确认声明》,完整自认私刻公章、冒用我司名义的全部违法事实。同时,其已按我司要求完成涉案伪造公章、全部虚假印模、涉案合同复印件及各类电子存档素材的完整回收与闭环处置,书面承诺终身不再实施任何私刻印章、冒用我司名义的侵权行为。本次事件已完成事实固定、过错厘清、风险闭环,全部责任归属清晰、证据完整可溯。
四、我司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合规,流程规范、全程可溯
我司严格恪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印章治安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公司全部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等各类印章均依法统一刻制、公安备案、专人保管、专柜封存。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印章使用审批、登记、归档、溯源管理制度,所有对外签约、对外经营、资质使用行为均需履行公司内部正规审批流程,加盖备案有效印章后方可生效,全程留痕、权责分明、规范可控。
任何无我司书面授权、非我司备案印章、未走官方审批流程的私下签约、私下合作、私下收费行为,均与我司无关,对我司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,我司一律不予认可、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。
五、明确法律底线,坚决从严追责各类侵权违法行为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,伪造公司印章属于刑事违法行为,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;同时,冒用企业名义对外经营、虚构合作资质、收取款项的行为,已涉嫌侵权、违约,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。
本次徐某某私刻我司印章、冒用我司名义引发纠纷的行为,已对我司商业信誉、品牌形象、市场口碑造成不良影响。我司已完整留存事件全部证据,完成案件事实闭环。在此郑重严正警示:任何单位、个人凡私刻、伪造、变造我司各类印章,冒用我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、虚假宣传、签约收费、虚构合作关系的,我司将坚决采取公安刑事报案、民事起诉追偿、行业公示澄清等全方位维权措施,依法追究行为人全部刑事责任、民事赔偿责任及商誉损失、维权成本损失,绝不姑息、绝不纵容。
六、官方渠道郑重提示,呼吁社会各界审慎甄别
为切实保护广大客户、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,防范虚假合作、侵权诈骗风险,我司特此郑重提示:我司所有对外业务合作、资质授权、合同签署、费用收取等经营行为,仅通过公司官方公示渠道及正规办公场所开展。
社会各界在与我司开展合作时,请务必严格核验对接人员身份、官方授权文书、备案印章信息,严禁轻信个人私下承诺、口头宣传、非官方渠道业务信息。一切未经我司书面确认、未加盖官方备案印章的私下协议、私下交易,均与我司无关,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及兜底责任。
七、声明效力说明
本声明内容均为客观核查事实,无夸大、无虚构、无隐瞒,系我司官方最终公示内容,具备合法证据效力,可作为司法举证、事实澄清、舆情公示及维权追责的合法依据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歪曲、篡改、曲解本声明内容,不得利用本次事件散布不实信息、诋毁我司品牌声誉,否则我司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!
中才国科(湖南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2026年7月11日


